见怪了,本人斩杀野人十七人,最后剑断,然吾不忍弃之,就是凭借这把剑的运气我才挣得这份大产业,所以一直相随在身,不忍弃舍。”
“那何不配上一把剑鞘呢?”
“四海未平,做为吴越贵家之人,不能轻易收刀兵,但有王命,即上报君王社稷、下效父母妻儿,时刻以警醒自己,故而不敢藏锋刃于木匣。”
“真壮士也。”
“客人谬赞了,在下残躯,只能大言,却无大能,战南洋时为野人树毒所创,但有阴雨疼痛难忍,怕再难跟随我家将军冲杀阵前。”说完呜呜哭了起来。好在吴越对战殁的军人都蛮好,大抵上分得土地以养活这些军属,使得将士效命敢死之心没有消减一二。
“是啊,”杨晨毓本来想说些什么,但又说不出来,就僵在那儿。
“客人好兴致,被我家孩儿给糊弄的胃口都无了,倒是节省我家酒肉饭食,呵呵。”大婶确实会调剂情绪,不错的妈妈桑啊。
满桌子的水果菜蔬,荤腥很少,只是新鲜梭子蟹、虎头鱼、虾蛄,肉只有一样,酱汁兔肉。看来妈妈桑这家不怎么喜欢吃肉,喜欢素食多一些,光豆腐制品就好几样。不过能看到人家有比较好的饮食习惯,杨晨毓也蛮高兴,至少说明新贵族们不是那种酒肉暴发户了。“不错清清淡淡的,蛮合我胃口。”好在杨晨毓平时一直喜欢说我而不是寡人,所以也没露馅,毕竟口头语一时半会是改不了,或多或少会露出尾巴。
“呵呵,客人莫要责怪我家招待不周,翁主喜欢吃咱们这的海鲜和菜蔬,句章可吃不着呢。”老太婆以为句章是黄沙大漠的北方呢,呵呵。杨晨毓看着也没笑,好有心啊,恐怕还是想抱粗腿吧。
依婥集成老爸老妈的口味,清淡为主,清蒸的蟹、虾、鱼都是最爱,也和杨晨毓一样的习惯拿起梭子蟹,用钳子剪开了挑出嫩肉慢慢品尝起来。“嗯,真新鲜呢。”
杨晨毓也是一样,不过他没女孩子那样斯文,直接用牙口要开了坚硬的外壳,舌头卷伸下,肉丝就到口腔中,新鲜的蟹肉是呈一丝丝的,也很好用舌头舔出来,而不新鲜的就有点粘烂。“美味啊。”不过这个年代吴越大部分人是不赞同他们他们大王的看法的,都是北方来的移民为主,喜欢肉食远甚于鱼鲜之属。可不,身边一直保护自己的女剑客在下手处,看着自己桌子前的鱼鲜发呆,肉啊,怎么没?
杨晨毓看看,“麻烦姐姐,我那手下喜欢肉食,不如撤去鱼鲜菜蔬水果,只上兔肉即可,喏,我的这只也拿去。”杨晨毓笑着看了看女剑客和妈妈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