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去钵兰街不好吗?”
“在这开洋酒,打肿脸充胖子。”
大佬B同样皱起眉头,在他看来,出手这么阔绰,坑定是某个家族的少爷!
像这种人,出身就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大佬B虽然是洪兴的堂主,听上去威风凛凛!
可实际上,兜里并没有多少钱。
因为除了每个月都必须要上交的堂口费外,还需要支付门生工资,以及请蓝灯笼的钱,也就是前世所谓的临时工。
这两大费用,几乎就占据了整个堂口一半的利润。
再加上安家费、医药费、赔偿金、贿赂钱、请客吃饭.........
扣减掉各种杂七杂的费用后,堂主实际能拿到手的便少得可怜。
如果某个月运气不好,接连与其他社团发生械斗,甚至连百分之十都难以达到!
也正因如此,诸如靓坤、韩宾、陈耀等人,便开始建立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这方面所获得的利润,只需要上缴给洪兴两成即可。
奈何大佬B是个关系户!
初入江湖时,变成了蒋天生身后的跟屁虫。
再加上运气不错,这么多年大大小小也立了不少功劳,最终成为了十二揸fi人之一。
论真实实力,也就比恐龙、细眼、黎胖子等人好上那么半口气而已!
也正因如此,靓坤才会看他不顺眼!
而就在大佬B和山鸡心思各异时,隔壁卡座的客人终于站起身来。
他叼着雪茄,然后张开胳膊,将两个兔女郎拥入怀中,腰肢疯狂摇摆!
咕咚——
见状,大佬B和山鸡不由自主地咽下口唾沫。
旋即面面相觑,彻底傻眼。
因为他们惶恐地发现,对方竟然是陈浩南?
愣神许久,大佬B才难以置信地开口道:
“他...他就是这样整天买醉的?”
如果说在此之前还能胡诌几句,那么现在,山鸡已彻底失语。
陈浩南混得这么好、夜夜笙歌,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真该死啊!
但山鸡绞尽脑汁也想不通,也就二十来天没见,对方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富家公子哥呢?
难道说,抽空回家继承遗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