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默哑然。
如果说自己读博延毕算是惨的话。
那这个身体的原身,才是惨上加惨。
原身从小父母双亡。
在福利院长大。
高考成绩很好,
选了当年录取分数很高的金融专业。
谁知道毕业找工作那年。
整个金融大环境不好。
找不到对口工作。
又没有收入来源
只能进场拧螺丝
场子里的人对于这个大学生算不上友好。
甚至经常嘲讽两句。
“哎呀你这个书白读了,最后不还是跟我们干一样的活?”
“我小学毕业,你大学毕业,咱俩挣得一样多~”
“这世道啊,有学历,有头脑,没有用,有背景,有钱才是最重要的!”
甚至有人听说他是个孤儿。
时不时上来欺负他两下。
苏默工作之余。
喜欢写点东西。
他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小说。
有一次被工头看见了。
工头冷嘲热讽地。
”哎呀还做梦当大作家呢?
先喂饱自己的肚子再说吧!“
“写文章这种事啊,都是有钱人才有的消遣,你就不要白日做梦了!
多干点活,挣钱娶媳妇,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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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默现在将两个空间的记忆融合在一起。
对原身竟然想因为两千块钱放弃自己的前途,大为震惊。
“两千块钱?
你竟然因为这样改变你人生的宝贵机遇竟然只值得两千块钱。”
但是他明白。
可恶的不是原身。
而是白洁这些人。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打压原身。
让他以为自己真的没有才华。
用低廉的价格买下他的梦想。
白洁这种女人。
其心之恶毒!
可以说其心可诛!
苏默转念一想。
既然我拥有了这个身体。
就替这窝囊的原主出一口气吧。
替他活出个人样来?
看来啊
无论在哪个世界
都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欺!
你越懦弱。
别人越欺骗你,践踏你。
耳机里的声音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