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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查阅卷宗(3 / 4)

大宋审死官 沐轶 3579 字 11个月前

答应,又有些奇怪地看着薄聪,心想他不是被押到刑场去砍头去了吗?怎么回来了?难道没砍成吗?

不过这事后面就会知道,现在他可不敢耽搁,告诉了衙门的王主簿,让他去把卷宗调来。

主簿是管文书的,所有案件卷宗都是由主簿负责,因为这件案子已经定案,只剩行刑了,所以所有的卷宗材料都已经归档。

接着罗县丞又陪同孟晓梅薄聪前往证物室,调取这个案子所有的证物,放在一个竹筐里,里面有凶器,一柄带血的刀子,一块红砖,砖上有血迹,另外就是死者身上所穿的血衣。

薄聪看了一眼,那块砖表面很粗糙,这样的砖用指纹刷是很难提取到上面的指纹的,必须采用其他办法。

而他现在积分太少了,他实在不想浪费积分,看看能不能用其他办法来找到线索。如果可以,那就不用去为提取指纹费劲了。

毕竟在这个时代,定案的标准很低,只需要找到嫌疑人,并且获取嫌疑人认罪的口供就行了。这就是口供为王的证据规则,有了有罪供述,其他证据的重要性就会弱很多。

所以他只需要找到嫌疑人,并得到对方的口供,案子就算破了。

当然他必须形成内心确信,为此他需要采用相应的手段来获取其他的证据来让自己形成内心确认。

反过来,如果已经在形成内心确认的情况下,他也就没有必要浪费宝贵的积分再去收集其他无关紧要的证据了。

薄聪又检查了那柄刀子,这是一柄单刃刀,刀上有斑驳的陈旧血痕。

薄聪对孟晓梅说道:“我家里有一些查验的工具,等一会儿我再回一趟家把东西拿来。”

薄聪想用指纹刷,同时从空间再买一些血液检验设备,这些东西就在他空间里,伸手就可以拿,但是凭空出现的东西会引起孟晓梅的疑惑的,他毕竟是死囚,身上是不可能藏东西的。

所以他找借口先回趟家,孟晓梅当即就答应了。

卷宗调来了,于是薄聪便到了签押房坐下来,开始翻阅卷宗。

卷宗其实很简单,只有几个现场证人的证言。

这几个就是当场把原主薄聪从凶杀现场扭送到衙门的人,为首的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名叫熊匮。

另外几个是他的打手,他们证实,他们来找刁老七讨还所放的高利贷的时候,进屋就看见刁老七血淋淋地躺在地上,旁边就站着薄聪,手上还有血,于是他们就把薄聪扭送到了衙门。

薄聪看了这几个人的证词,内容惊人的一致,几乎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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