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朝官方在“采购”物资时可能少付钱甚至不付钱,这就给明末的商人阶层和城市平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隆庆间,大学士高拱就说过,他亲眼目睹,“招商买办”使里巷中“有素称数万之家而至于卖子女者,有房屋盈街拆毁一空者,有潜身于此旋复逃躲于彼者,有散之四方转徙沟壑者,有丧家无归号哭于道者,有剃发为僧者,有计无所出自缢投井而死者,而富室不复有矣”。
万历年间,朝廷对商人实行了完全强制性的“佥商买办”,然后出现了“脱逃相继,甚至剃发断颈,市子割女”;“有自缢投河者”;“富者各投势要百方避匿,止余下人家力不能营求者抵数代死”。
到了崇祯年间,这些情况不仅没有改善,甚至变本加厉。由于战争,朝廷在向农民加派的同时,继续实行“佥商买办”粮草,更使无数大小商人“椎肌剥髓,抢地呼天,赔累惨重,苦极一时”。其结果是商业凋敝,整个经济因此而一蹶不振,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
原历史上的明末,除了“均田免粮”,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最得人心的口号就是针对商人和城市平民的“平买平卖”和“公平交易”。朝廷中比较清醒的官员如孙传庭,也认识到“剿寇必先安民”,整顿吏治时要求“日用买办,不许亏累行户”。
士绅名下的工商业不纳税或少纳税,没有士绅保护的工商业又在明朝官方竭泽而渔般的掠夺下普遍破产,这时候的崇祯要是能收到大量商税,那才是奇哉怪也!
或者说,明朝其实一直存在“买办”这种跟“抄家”差不多性质的恶劣“商税”,最后终于在崇祯朝把几乎所有没有官绅保护、能收到税的工商业全给榨干了。
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是1643年崇祯尝试通过印发新钞挽救明朝的财政,但当时明朝连印制新钞票所需的“钞纸”都征集不到——印行5000万锭新钞估计需要200万斤桑穰,可当时江南江北水旱灾害连连,根本提供不了这么多的原料。听说要交这么多原料,江南的纸户、伞铺的民众纷纷出逃,两浙地区“十室九惊”。最后崇祯的“印钞财政”尚未得到贯彻,明朝就灭亡了。
一直到鞑清初年,随着人口的大量死亡,人地矛盾得到缓解,新的自耕农阶层崛起。同时,随着坑人的“买办”制度与明朝一起灭亡,工商业与城市“中产”阶层也跟着恢复了。于是,新的纳税韭菜又长出来了。
不过,这个问题高务实现在不必再忧心,因为在他此前的商税改革中已经把这种买办制度一同废止。道理很简单:所有经商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