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里,李存远忙着电影送审以及与周传机介绍的中影人员交流谈判。
电影在11月10日上映。
最终得出的分成比例是制作发行方占35%,由中影牵线的院线方占65%。
当然这是扣除了5%的电影事业发展基金和3.3%的营业税之后的净票房。
老实说,在2002年,35%这个分成比例,已经算是较为普遍的了。
终究因为是周传机介绍的,在这方面没有太苛求他,给了他一个相对合理的分成方案。
而这35%里,李存远能分到的只有25%。
还有10%是中影集团自己作为发行方和帮忙宣发的费用。
这么算下来,李存远其实根本拿不到25%的票房比例,哪怕这部电影是他全权投资、全权拍摄的。
这个发现,让李存远如何能够接受?
他将电影拍摄完、剪辑成片后,结果送过来让中影过一下手,就占了他10%的票房分成,在院线那边上映拷贝,又要占他65%的分成。
他什么都干了,就只能拿到一点零头?
李存远接受不了,想尽办法,最终在自己老爹那边找到一些国企关系。
联系到了中影集团的董事韩三苹,让他观看了《活埋》。
又在周传机的帮助下,和韩三苹进行协商。
最终让韩三苹同意去帮李存远拉高分成,与院线方谈判。
最终得到了一个阶梯式分成方案。
若是《活埋》票房超过3000万,李存远和中影的制片发行方能够享受到和张国师《英雄》一样的分成比例,40%。
院线方则占60%净票房。
而如果电影票房小于3000万的话,那李存远制片发行方的比例就以之前35%为主。
对于这个谈判结果,新影联院线那边的副总经理高军在听了手下人汇报后,显得无所谓。
“这个北电学生家里还是有点门道嘛,居然还能请动韩三苹,一部成本听说一百万的电影,还想赚3000万票房,真是异想天开。”
在高军看来,一年几千万票房的国产电影都没几部,李存远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当真是自命不凡,把拍电影想得太过简单。
而另一边的李存远,此时正在感谢着韩三苹。
“韩经理,多谢你的帮忙。”
韩三苹笑了笑,说道:“李导演,别这么客气,帮你也是在帮我们中影,你的票房越高,我们能分成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