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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音乐最近这段时间很火,自从发布之后,全球所有音乐爱好者,音乐人唱片公司对于这个天籁都很有兴趣。
天籁音乐的成功其实离不开一个叫做napster的东西。
在1998年,美国波士顿东北大学的一年级新生、18岁的shawnfanning为了能够解决他的室友的一个问题——如何在网上找到音乐而编写的一个简单的程序,这个程序能够搜索音乐文件并提供检索,把所有的音乐文件地址存放在一个集中的服务器中,这样使用者就能够方便地过滤上百的地址而找到自己需要的mp3文件。
然而到了1999年,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叫做napster的程序成为了人们争相转告的“杀手程序”——它令无数散布在互联网上的音乐爱好者美梦成真,无数人在一夜之内开始使用napster。
这大概可以作为p2p软件成功进入人们生活的一个标志。
napster开发的软件可以把音乐作品从cd转化成mp3的格式,同时它提供平台,供用户上传、检索和下载作品。1999年,国际五大唱片公司起诉napster,指其涉及侵权歌曲数百万首,要求每支盗版歌曲赔偿10万美元。
十万美元啊!
一首歌曲,超百万的歌曲用十万美元一首就是千亿美元,就是微软也不带这么玩的,况且整个美洲的唱片市场也没有百万美元。
8月13日。napster引起了一场轰动。范宁告诉新闻界。该在线音乐交换站点的用户数量在一周时间内增加了4倍。
然而在这个时候。napster已经被全球五大唱片公司给起诉,天籁成立的时候王晶花和他的团队就已经发现这个问题,因为和唱片公司商谈合约的时候才会进行的如此顺利。
他们索要的十万美元他们自己都清楚是根本就不显示的一个事情,napster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去支付,不要说十万美元了,就是一千美元都搞不定。
天籁的出现给这些公司和企业一个很好的契合点,虽然天籁也有规定,比如说这个歌曲多少年之后电子版权归属天籁。唱片什么的一概不要,但是那是有十年的利润啊,十年之后这首歌一般来说都已经无人问津了,所以歌曲给不给的意义已经不大,而且这十年的时间点星给他们创造的远超十万美元!
只要一首歌曲超过三十万人下载,基本上就可以了。
如果一首歌曲下载数量达不到三十万可想而知它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