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偶然想起当初学生时代。郑纤参加了校园歌手比赛,也唱过这首英语歌。好感淡忘得很快。但如果是真心的喜欢,真没有那么简单……
想起往事里的她,会微微一笑。
姜晨还喜欢往事的的郑纤,也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简单而又纯粹。
最初放下喜欢的人可能是极度的心痛,随着时间流逝。渐渐只剩下纠结心闷,却不敢流露表面,到了十年之后,想起了某个人仅仅剩下一点感触,最后老去之后那就唯有坦然。
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
如果说。十年时间还不足以忘记一个人,那感觉也渐渐淡了,二十年的劳碌也足够你对往昔更加麻木。
生活就是这样。
“早已过了十年了。”
姜晨唱完了歌,摇头一笑,脑海里想起了这个时空的郑纤,心里明白这只不过是他的错觉,是自己骗自己。
梁希很激动地说:“太好听了,如果我是星探,我肯定会签下你。”
姜晨笑道:“星探不负责签人,是负责挖掘。”
“呃,是这样?”梁希笑了笑,然后他转头看着吉他袋慢慢都是钱币,眼睛都在发光,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
想了想,梁希对姜晨说道:“这大部分钱是给你的歌。”
“不……”姜晨笑着打断道,“这是给你的美妙吉他。你们加油。”
然后,姜晨不再打扰这个乐队,
梁希看着姜晨的背影,暗暗坚定了要成为摇滚乐手的决心。
由于许多原因,梁希没有机会去专业音乐学院学习,但是还在大学期间和好友组建乐队,不断地磨练技术,为的就是完成摇滚梦想。
为梦想而奋斗是最幸福的一件事情。谁也不知道,他的梦想的就是在有一回在公园广场看到了摇滚乐队的演奏。
看着姜晨的演唱,会不会有小孩子也有成为歌者的想法呢?
梁希看着观众里的小孩,摇头失笑。
“布衣森林。”
这个组合真是有些活力,姜晨记住了这个乐队组合,然后慢慢走到何昕恬面前,微笑着看着何昕恬。
“歌很好听吧?有没有很感动?”姜晨笑得很灿烂。
何昕恬撅起嘴巴,直接就不说话了。
这时,有人拍了拍姜晨的肩膀。
姜晨转头看到了一个老外赞叹地看着他,便用英文问老外:hi,what-is-up?意思是怎么了?
哪知老外看着姜晨,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