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平等,凭什么能不能修仙,能不能与天挣命,得由什么破灵根决定?
修仙的人,占据着灵气充裕的地方,好山好水的,本身就能延年益寿,而凡人,只能苦不堪言地任由欺负,一生短暂而艰辛?
与天斗、与地争,就应该人人有份!
她继续开始修炼。
至少得升到金丹,她才能去找魔族。
可就在她再次下水之时,一条红色的锦鲤游了过来。一掌多长,周身的鳞片闪闪亮亮。
冷凌停下动作,看着它直直地对着自己的鼻子撞来,抬指顶在它厚厚的鱼嘴上。
这鱼要没古怪,她就……烤了它吃!
此时,意识海里传来道细细嫩嫩的、小孩子似的声音。
“小姑娘,你好可爱呀,你可以做我的小伙伴吗?”
冷凌屈指,一弹,将之弹出十几米远。
修仙界,族群大集合,以人类、魔族、妖兽为三大类分。
妖兽相比之下最惨吧?好不容易自行修炼化形了,能跑能跳了,就很容易被人类给捉去,成为他们的宠兽。
御兽宗,就是主要干这活儿的。
她对御兽没兴趣。出发前,小熊猫让她带上黑耀,她都没带。
这儿的兽类,跟人、魔一样,也要努力挣命。
与主俱进的话,还有可能留下一命,否则,被弃都算是运气好的。
黑耀是她的伙伴,她更希望它是自由的、快乐的,而无须把自己的压力强加给它,逼它强大。
要那么强大干嘛?中心城的生活区域内,又不允许宠物“造反”。
如果太强了,再受到中心城内的各种规条束缚,岂不更难受?
再有,修仙界多少动人的故事里,就有自己的宠物兽,为了帮助其主人脱险、或飞升,而牺牲了的?
都是命,冷凌她不乐意拿别的命,垫在自己的脚底下。
这是她不爱带着黑耀,到处跑的最主要原因。
御兽、御兽,说白了,就是人类利用妖兽的单、蠢,达到快速提升、保护自身、以及为己牺牲的目的。
否则,签什么契约?
哦,不对,好像签契约的时候,都是人类强行对妖兽们进行的。
奴隶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类的本性中。
多少故事里,是任务者穿成妖兽,反抗契约的?
呸,破天道!
小熊猫好奇地问:“宿主,好端端地,你咋又骂起天道来了?”